立法院委員會初審通過民進黨委員王定宇提案修改《刑法》外患罪,將外患罪適用範圍擴大到「敵人」(大陸)。除了是人權倒退的修法外,也有踩法理台獨、兩國論的紅線之虞。蔡英文不可不慎。
在深一步談這個問題之前,我想先提另一個「類似」的新聞,那就是有意角逐台北市長的姚文智,提案修《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》要禁「五星旗」,其打算增列第15條之1「遇有外國政府禁止或限制我國國旗在其國境內使用者,基於對等尊嚴原則,應限制該國國旗不得於我國國境內使用。」姚文智此一修法提議的「明台詞」是:大陸是「外國」。這兩件事有什麼關聯?共同處在於民進黨的政治慣性,每有「選舉需求」就必到「台獨」區去取暖,王定宇是,姚文智也是。事實上,依照提案立委的主張,認為通謀大陸對台啟戰不在《刑法》規範之列,刑度太低。就算如此,在《刑法》「外患罪」中增「敵人」卻不是唯一路徑,如:在《國安法》中增加刑度;把「通謀大陸對台啟戰」等罪增在《刑法》「內亂罪」章;在《刑法》增新章「敵人罪」。把「敵人罪」增在「外患罪」中,並非唯一選擇,但為什麼民進黨就是要放在「外患罪」,因為「外患」也者,乃指來自外國的禍患也。和姚文智想修《國徽國旗法》的邏輯一樣,就是要把大陸歸類為「外國」。這在政治上會帶來3個好處。第1、潛意識的催眠效果。把「大陸」定性為「外國敵人」。這是意識形態與族群仇恨的培土準備。人民愈認為大陸是敵,那麼民進黨得到的支持就愈穩定。第2、內政崩盤的轉焦效果。「無敵人仇寇者,黨恆亡」,是民進黨一貫信奉的發展準則,敵人是內政無能最好的麻醉劑,民進黨要繼續執政,就不能不製造「萬惡敵人」,這萬惡大敵的最佳人選有二:國民黨與共產黨。第3、新威權的建構效果。誰是敵人?當然由民進黨來定義。例如,民進黨最近一系列對統派的追殺,「統派」就是敵人,統促、愛國同心會、新黨是直接定性的敵人。接著這「敵人」定義也會外溢到「藍營」、主張和中國大陸友好交往者,都會變成準敵人、潛在敵人。換言之,名為對付「外患」,實為對付民進黨執政的「內患」路障。由上可知,民進黨拋此提議,著眼的從來不是「法律」、「人權」,而是政治,是從選舉與能不能繼續執政、永續執政著眼。但這樣做沒有壞處嗎?只有一個,那就是踩法理台獨的紅線,可能為台灣招來災難性的後果。也因為如此,我倒是願意相信,外患罪的蠢議是「民調高時同林鳥,民調崩時各自飛」的效應下,民進黨立委見蔡英文民調崩盤,只好紛紛回抱深綠的「逃命策略」,是由下而上發動的,而不是由上(蔡英文)而下指示的。話說回來,最後的帳仍將算在蔡英文頭上,蔡英文有責任為這個災難性修法踩煞車。(作者為前總統府副祕書長)(中國時報)
- Jan 10 Wed 2018 22:12
敵人入刑法系列3-拿外患的刀砍內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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